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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