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榆林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2022年榆林电网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报告的函》(榆供电函〔2022〕6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和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国能安全〔2014〕254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制定的2022年榆林电网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附件:1.2022年榆林电网迎峰度夏有限用电方案

2.2022年榆林电网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调控序位表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2:2022年榆林电网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调控序位表.xls

附件1:2022年榆林电网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doc


附件1


2022年榆林电网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榆林市有序用电管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保障居民、公共服务及重要用户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提高榆林电网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满足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电力需求,确保2022年迎峰度夏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有序用电工作是指在发生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依法控制部分用电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在电力供应突然减少或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应执行超供电能力断电序位表或事故断电序位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等措施,系统稳定后根据需要及时启动有序用电方案。

本方案是榆林全网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方案,是应对全网电力、电量供需紧张的错峰、避峰、限负荷措施,局部电网由于网络受限等原因引起的电力供需紧张,电网企业应按照本方案执行,超出本方案范围的,当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具体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计划。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稳定的原则。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过程中,要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用户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持正常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有保有限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

3.坚持注重预防的原则。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超前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用序用电各项准备。

三、调控指标

预计2022年迎峰度夏期间榆林电网最大用电负荷为979.3万千瓦。为应对极端情况,本有序用电方案最大调控负荷的最低限额为293.8万千瓦(占最高用电负荷的30%),调控负荷等级按照电力缺口严重程度分为四级:I级(红色293.8万千瓦)、II级(橙色195.9万千瓦)、III级(黄色97.9万千瓦)、IV级(蓝色49万千瓦)。

四、优先保障客户范围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客户;

5.居民生活用电;

6.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7.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五、重点限制客户范围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等对人民群众和经济发展没有实质意义的过度照明;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企业。

以上重点限制的客户从第IV级别(蓝色)就开始率先全部纳入方案,当这些客户所限负荷之和不能满足该级别的调控指标时,可按顺序纳入以下客户;

6.可中断负荷的生产用电大户(军工企业除外,若方案中不得不列入军工企业,则限负荷性质必须为民品生产负荷);

7.其它可转移负荷的工业客户;

8.其他不需要优先保障的用电负荷。

六、方案启动

市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根据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有序用电方案,由电网公司提前通知相关电力用户实施有序用电措施,监督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遇到以下情形时,应启动有序用电方案:

1)因用电负荷增加或电力供应不足,全网或局部电网将在一段时期内出现电力缺口。

2)因突发事件造成电力供应不足,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能力。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有序用电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认真抓好各项有序用电措施的执行落实,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重点用户电力供应。

2.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政府、电网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工作联络和信息交流,及时通报当地有序用电情况。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电网企业应组织开展相应的统计工作,并及时报当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对客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电网企业应通过公告、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告知相关客户。

3.在全网范围内实施有序用电时,电网企业应严格执行本方案确定的有序用电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各地区由于电网“卡脖子”等问题引起的局部电网供需失衡,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指导电网企业应编制局部电网用电负荷转移、错峰、避峰和限负荷方案。

4.电力用户接到有序用电指令后,应按照指令要求,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采取相应的负荷调整措施并严格执行到位。市、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组织监督检查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电力用户进行警告,必要时采取强制限电措施。

5.实施有序用电方案结束后,电网企业应对有序用电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重点对各类措施的响应速度、影响范围、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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